《荒原》就是在这样即兴创作的氛围里面拍摄完成,而片中,连丛林遇到的蛇、蜥蜴、跳鼠也都是戈壁实拍,跻身成为剧组的“女二男二号”,与剧组共创一场求生好戏。观影团活动现场有观众表示:“感觉荒原就如同一个浩瀚的舞台,观影过程就是聆听自己内心声音的过程。”与其说影片是一部冒险题材的电影,不如说它是一部成长电影,很适合一个人耐心去感受。对此,《毒舌律师》给出的答案是——common sense。这一英文词语在电影中被翻译成“人之常情”。单纯从技术角度出发,“是”与“非”往往有某种特殊的规范标准。但在“人之常情”中,“是”与“非”无法离开生活本身存在。在林凉水的视角中(或者说在导演的引导下),观者很容易越过具体的证据本身,而相信曾洁儿的清白,并油然而生一种主角是在“替天行道”(电影中写作“天有眼”)的责任感。这是一种对程序本身的反思,但又借助“小心求证”才得以实现的人之常情。“人之常情”或属“常识”,但却并未过时。